朋友借錢周轉是常見的人情考驗。當還款日期一拖再拖,開口追討又怕傷感情,許多債主陷入兩難。其實,合法追收朋友借款可以很「體面」——關鍵在於 分級處理,先禮後兵。
第一步:溫和提醒 — 發出友善的 WhatsApp 或電郵,附上借款記錄,給對方台階下。若無回應,可發出 書面催款通知,明確還款限期。
???? 實用貼士: 即使沒有借據,只要有銀行轉賬記錄、對話截圖等證據,仍可作為追討憑證。切勿使用威脅或騷擾手段,否則可能觸犯《刑事罪行條例》。
第二步:律師信施壓 — 若友好協商無效,委託律師發出正式律師信,表明法律後果。很多債務人在此階段便會還款。
第三步:小額錢債審裁處 — 若借款金額不超過港幣 $75,000,可自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,無需律師,程序簡單快捷。
第四步:強制執行 — 取得勝訴判決後,若對方仍不還款,可申請押記令或第三債務人命令,凍結其資產。
關鍵提醒: 根據《時效條例》,簡單借貸的追討時效為 6 年。切勿拖延,以免喪失權利。
記住,追討借款不等於斷絕關係。以理性、合法的方式處理,既能拿回金錢,也能為雙方留下體面。
???? 法律參考: 《時效條例》(第347章) · 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(第338章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